脫稿好久,而且還不是本來預定要寫的東西,只是最近即便是這簡單的例子,也發現把事情講清楚的重要性。
給定一個等價類 ,事實上這個 relation 的性質跟等式一樣,因此作 quotient set 的意義實際上是替代原本的等式,換成這個 relation,所以就有
若且唯若
這件事情。實際上構造也很簡單,就是定義
.
接下來的問題是,我們要怎麼在 quotient set 上定義函數呢?事實上就跟一般函數的定義方式一樣,取 指定對應的對象就好了。但是既然 quotient set 可以寫成
,我們是不是能根據
來定義呢?可以的,但是數學教科書都會寫,必須是良好定義的,也就是若
,那麼
,白話來講,原本被看作一樣的東西,對應過去也是要一樣的。
那為甚麼在一般的集合上定義不需要呢?若是根據 的
表示來定義,事實上我們定義的是一個從原本集合
為定義域的函數,而不是
這個新的集合,而為了要說這個函數可以沿用到
上,我們自然必須檢查是否還是個集合。
若是用範疇論的語言來解釋的話,考慮 其中箭頭代表兩個投影函數
分別對應成
和
的投影而已,那麼 quotient set 事實上是該 diagram 的 coequalizer ,那麼定義
用表示來定義的函數,若是對所有
都滿足
的話,那麼自然從 coequalizer 會有一個唯一的映射到
,而那就是 quotient set 上的函數。
用箭頭語言講的好處是,我們清楚知道是哪些物件在作用,每個步驟都是 diagram 裡的一部分,但是我們又不限定多餘的東西:誰說 quotient set 一定要是 呢?因為與 quotient set 相等的集合有很多,只要有一對一且映成的函數連結起來就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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